根据市教育局《2013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潍教办字[2013]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2013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以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为根本,坚持为学生和家长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今年的高中招生工作,选拔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学生。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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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通 生 |
艺体特长生 |
总
计 |
其 中 |
招生范围 |
|
统
招 |
择
校 |
小
计 |
统
招 |
择
校 |
小
计 |
指
标
生 |
推
荐
生 |
|
1292 |
258 |
1550 |
125 |
25 |
150 |
1700 |
850 |
71 |
潍城区 奎文区
高新区 经济区 |
说明: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允许五星级普通高中潍坊七中面向市区招收艺术特长生,其中面向四区(潍城区、奎文区、高新区、经济区)以外招生计划不超过50人。
三、报名和填报志愿
(一)报名事项
1.报名程序:
⑴4月25日-28日每天8:00至22:00登录我校网站(www.wfdqzx.com)“网上报名”栏目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志愿填报,并上传考生本人电子照片。填报并核实无误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2013年潍坊市区高中招生报名登记表》,须考生和监护人签字。
⑵4月27-30日每天8:00-17:00考生本人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2013年潍坊市区高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名费10元,学业水平考试费每科5元,到潍坊七中进行现场确认。
⑶确认地点:潍坊七中北院体育馆。
2.关于借读生的报考
(1)户籍在中心市区而在潍坊市其他区就读(且有潍坊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如报考我校须持户口簿、就读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我校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2)户籍在中心市区而在潍坊市其它县市就读(且有潍坊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如报考我校须持户口簿、就读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我校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在原就读县市参加实验操作技能、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及地理、生物等文化课科目考试取得的成绩,须经原就读县市教育局出具书面证明,并经分管局长签字后方可有效,并于6月10日前交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3)原则上,无潍坊市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心市区户籍、在潍坊市外就读报考我校的学生,须提供有效的户籍及学籍证明材料;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因监护人来潍坊市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报考我校的,须经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出具证明,携带务工、投资经商及居住证明等材料,于4月17-19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到我校报考。
以上两类考生,在现场报名时均需提供由所在初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等课程的考试(考查)证明,报名结束后由我校汇总后报市教科院。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
1.关于考生志愿的设置与填报。考生志愿分两大类:一是普通高中志愿、二是职业学校志愿;我校普通高中志愿又分普通生、艺体特长生两类,考生只能选一类。报考艺体特长类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测试成绩分A、B、C、D四个等级,C级及以上方可以艺体特长生资格报名。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中考报名时,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填报考生类别时填报“艺体特长生”,如填报“普通生”,则专业合格证作废。
2.考生第一志愿(统招生志愿)报考我校的,共可填报四个普通高中志愿,其中第二志愿(择校生志愿)可继续填报中心市区公办普通高中,第三志愿可填报中心市区的民办普通高中,第四志愿可填报其它区的民办普通高中。指标生不需单独填报志愿,填报统招生志愿即相当于填报指标生志愿。考生类别填写“艺体特长生”的考生不参加所在初中学校指标生录取。
四、考试
(一)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生都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等级)作为我校录取的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9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市统一考试,市区统一组织。考试日期为6月12日—15日,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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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上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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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
(星期三) |
语文(8:30—10:30) |
物理(14:00-15:30)
思想品德(16: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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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
(星期四) |
数学(8:30—10:30) |
化学(14:00-15:30)
历史(16: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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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
(星期五) |
英语(8:3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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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星期六) |
地理( 8:30- 9:30)
生物(10:30-11:30) |
(二)艺体特长生考试
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成绩分A、B、C、D四个等级(C级及以上方可以艺体特长生资格报名),作为艺体特长生报名和录取的依据。
1.招生范围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继续允许五星级普通高中潍坊七中面向市区招收艺术特长生。
音乐、美术类:潍城区、奎文区、高新区、经济区、寒亭区、坊子区、峡山区、滨海区。
体育类:潍城区、奎文区、高新区、经济区。
2.招生计划
150名(其中统招生125名,择校生25名)。其中艺术类面向四区(潍城区、奎文区、高新区、经济区)以外招生计划不超过50人。
3.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①时间:4月15日—19日(8:00—17:00)。地点:潍坊七中北院。
②要求:报名时请携带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4.专业考试时间:4月21日(专业考试时,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监察室监督指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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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科目 |
测试内容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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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专项) |
基本
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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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专业 |
篮 球 |
助跑摸高、计时定点投篮、计时运球、比赛 |
100m
立定
跳远 |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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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球 |
助跑摸高、垫球、发球、传球、扣球、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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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径 |
100m、200m、400m、800m、1500m、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铁饼、标枪、铅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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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专业 |
素 描 |
石膏几何形体写生 |
上午8: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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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专业 |
声 乐 |
演唱歌曲一首 |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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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 乐 |
演奏乐曲一首、模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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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 蹈 |
舞蹈片段、基本功 |
下午15: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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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表演 |
形体测试、时装走台 |
说明:1.美术考生自带画板、画架、铅笔、马扎等,考试用纸(8开)统一由学校提供。
2.音乐考生自带歌、乐谱、乐器(钢琴除外)、表演服装等,学校提供磁带、CD、mp3等播放设备。
5.成绩公布
4月24日前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并将考试成绩等级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考生可登陆潍坊七中网站查询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分A、B、C、D四个等级(C级以上为合格)。专业成绩C级及以上方可以艺体特长生资格报名。考生可在4月25日-28日每天8:00至22:00登录我校网站(http://www.wfdqzx.com)进行网上报名,4月27-30日每天8:00-17:00携带中考报名相关材料到我校现场确认。根据有关规定,所有考生须参加潍坊市教育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推荐生考试
1.报名条件
(1)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类
①初中阶段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②初中阶段担任学校学生会主要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等职务、校报校刊的主编、社团主要负责人。
(2)特殊才能类
①某一学科成绩特别突出者。
②在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
2.报名办法
⑴学生本人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
⑵初中学校汇总所有申请学生的材料,报名材料包括:
①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两张。
②申请学生标志性成果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潍坊七中2013年招收推荐生报名表(潍坊七中网站“中考快讯”栏目中下载)。
④初中校长实名推荐信(潍坊七中网站“中考快讯”栏目中下载)。
⑶报名材料收取截止时间:4月17日下午17:00。
3.选拔程序
⑴材料初审:推荐生录取认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⑵综合能力测试:初审合格考生带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于4月20日上午8:00到我校参加综合能力测试。
⑶面试与才能展示:初审合格考生带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于4月20日下午14:00到我校参加面试和才能展示。
⑷资格确定:根据考生材料、所在初中学校推荐意见、综合能力测试及面试成绩综合评定,分A、B、C三个等级。
五、体育与健康成绩等级的使用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将体育与健康单独作为一科纳入高中招生录取。考试成绩分A、B、C、D四个等级,在录取时与物理、化学学科成绩等级等值对待。
六、实验操作技能成绩等级的使用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将实验操作技能单独作为一科纳入高中招生录取。考试成绩分A、B、C、D、E五个等级,在录取时与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有关科目等值对待
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使用办法
为促进初中学校全面落实课程方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对学生的过程性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和有个性的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潍教办字〔2012〕71号)要求,从今年开始,在市区学校进行试点,改变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办法,将初中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作为我校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不再由我校重新认定。
在潍坊市区以外初中学校就读、符合条件报考我校的学生,到我校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由就读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初中各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由我校根据“潍坊七中2012年高中招生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认定标准”拟认定等级,于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审批通过后在我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做为高中录取的依据。
八、录取
(一)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认定等级。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二)录取方式
1.综合录取。该录取方式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进行录取。
①将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等级分为三个组合后进行录取,分别是:综合素质等级与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等级为一个组合(简称“语数英综”),组合内等值互换;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等级与物理、化学两门学科等级为一个组合(简称“理化体”),组合内等值互换;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等级与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门学科等级为一个组合(简称“政史地生实”),组合内等值互换。
②录取时先按“语数英综”组合由高到低排序取计划的120%左右,再按“理化体”组合成绩由高到低取计划的110%左右,最后按“政史地生实”组合成绩由高到低取计划的100%。若达不到录取计划的100%,则按下列办法录取余下的计划:在“语数英综”、“理化体”、“政史地生实”三个组合中因某个组合成绩未达到标准的考生在不同组合之间进行学科等级调整,调整后,重新依先按“语数英综”、再按“理化体”、最后按“政史地生实”的录取顺序为标准,调整方法如下:第一组合中的科目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二或第三组合中科目的一个等级;第二组合中的科目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三组合中科目的一个等级。但是,不能降低第三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或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不能降低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组合中科目的等级。若学科互补后超过录取计划数,则从互补后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到计划数,若学科互补后达不到录取计划数,则从剩余学生中择优录取到计划数。
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高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录取。
2.推荐录取。该方式专门用于录取享有推荐录取资格的学生。我校招收推荐生的范围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二是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具有特殊专长的学生。
①我校按统招生计划数的5%招收推荐生。
②录取的依据是:根据考生材料、所在初中学校推荐意见、综合能力测试及面试和才能展示成绩综合评定。
③录取照顾原则是:获A等者可破格录取(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我校择校生录取标准);获B等者先从“语数英综”组合中把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再从“理化体”组合中把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获C等者从“语数英综”组合中把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再按市教育局关于推荐生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3.艺体特长生录取
若考生的原始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统招线则录取为普通统招生,若原始成绩达不到我校普通统招线,录取时按音乐、美术、体育分类录取。
⑴音乐类(含声乐、器乐、舞蹈、服装模特等)、美术类:
①专业成绩达到A等者可破格录取为艺体统招生。
②专业成绩达到B等者先从“语数英综”组合中把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再从“理化体”组合中把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最后从“政史地生实”组合中把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专业成绩达到C等者先从“语数英综”组合中把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再从“政史地生实”组合中把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按照综合录取的方式先录取剩余艺体统招生计划,再录取艺体择校生。
⑵体育类:
①专业成绩达到A等者可破格录取为艺体统招生。
②专业成绩达到B等者从“语数英综”组合中把最低的两科分别提高一个等级;专业成绩达到C等者从“语数英综”组合中把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按照综合录取的方式先录取剩余艺体统招生计划,再录取艺体择校生。
(三)录取程序和办法
普通生和艺体特长生分别录取。
1.普通生的录取。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依次录取。先录取指标生(指标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择校生录取标准),再录取统招生,最后录取择校生。
2.艺体特长生的录取。按第一志愿(统招生)、第二志愿(择校生)依次录取。
(四)特殊考生政策
1.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须有军官证和师政治部证明,26军所属部队须有军政治部证明,下同),烈士子女(须有烈士证和市级民政部门证明),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他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1个等级。
2.作战部队、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数、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
3.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华侨、港澳台胞子女(须有市级侨办或台办证明),少数民族子女(须有市级民族事务部门证明和户口簿),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等级提高1个等级。
4.对独生子女(须有独生子女证),根据《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推动体系的意见》(潍发〔2009〕20号)规定,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数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划分等级。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一项。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于4月30日前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划分等级,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
除独生子女考生及听力残疾考生外,其他特殊考生均须填写《2013年潍坊市区高中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经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审查人员签字后,于5月10日以区为单位统一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独生子女考生由初中学校负责审查,并统一填写《特殊考生(独生子女)统计表》,加盖学校公章后,与其他特殊考生材料一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所有特殊考生均须在初中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为加强监督,市教育局将在潍坊市教育局网站上对所有特殊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七、保障措施
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市区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
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一定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高中招生工作的职责,强化措施,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保证市区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制。为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增加高中招生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成立了纪检组对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提出上诉的考生情况进行复议,以及对招生录取中的违纪现象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
潍坊七中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机构
潍坊七中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机构
为了做好我校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我校特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机构,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确保今年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一、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玉堂
副组长:张 平 耿维胜 王本礼 刘光彪 丁占凯 张在柱
二、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机构
1.招生办公室(咨询办公室)
负责人:王德祥
成 员:于晓明 陈序战
职 责: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及招生咨询事宜。
咨询电话:8397827
学校网址:www.wfdqzx.com
E—mail:wf8397827@sina.com
2.宣传组
负责人:李维东
成 员: 巍 巍
3.录取委员会
组 长:宋玉堂
副组长:耿维胜
成 员: 王德祥 田小康 封新宽 于晓明 陈 楠 颜建福(社区代表)崔瑞福(社区代表) 崔 晓(家长代表) 高俊峰(家长代表)
4.纪检组
组 长:丁占凯
副组长:王英娣
成 员:市局监察室人员 任惠珠 张新民(社区代表)
监督电话:8322676
三、组织机构职责
1.招生办公室:负责报名、考生材料的收集、登记、数据的管理上报、新生录取报到等工作,同时负责接待家长、社会的来访和解答有关咨询事宜。
2.宣传组:通过学生、学生家长会及媒体等各种渠道,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宣传公布各项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公开招生录取结果。
3.录取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1/3)、教师代表和社区代表组成,负责对录取实施方案和录取标准的认定及相应的招生政策,解决招生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4.纪检组:由学校领导和德高望重的教师与学生家长代表组成,对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复议以及对招生录取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现象进行调查处理。